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渠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设立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为便于大家理解政策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1.问:我市为什么要设立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
答: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豫政办〔2024〕47号)和《河南省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4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村邮政寄递服务供给能力,拓宽脱贫人口就业渠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岗位开发
2.问: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开发遵循什么原则?
答:遵循“按需设岗、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邮政快递收发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岗位。
3.问:哪些村可以申请设置该公益性岗位?
答:一是未依托村委会、乡村商超、村级电商服务点等设置农村邮件快件收发站点的空白行政村或农村社区;二是已有的农村邮件快件收发站点后续不再运营,经对应层级邮政管理部门同意的行政村;三是现有站点设置在村委会等非盈利场所,存在无人管理影响民众正常收发件情况的行政村。
三、安置对象
4.问:该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哪些人员?
答:主要安置《河南省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办法》明确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优先安置其中的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
四、岗位申请与安置程序
5.问:申请设置该岗位的主体是谁,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行政村村委会为用人单位。需设岗的行政村经县(市辖区为市)邮政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向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
6.问:岗位人员如何确定?
答:县区人社部门制定岗位开发计划后,用人单位在其指导下按规定开展招聘、录用工作,确定人员后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备案,由县区人社部门负责人员主体资格审核、审批。
五、工资待遇相关
7.问:该岗位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工资标准原则上按小时工资标准执行,根据邮政快递收发量合理确定工作时长。岗位补贴不高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其50%;如为全日制用工,补贴不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其50%。
8.问:用人单位需要为岗位人员缴纳保险吗?相关费用如何解决?
答:用人单位应按要求为安置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部分)可按实际缴纳部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9.问:上岗人员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吗?
答:需要。用人单位应当与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岗位管理
10.问:该公益性岗位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答:行政村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使用管理;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专业技能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
11.问:对在岗人员如何进行考核?
答:用人单位协同邮政管理部门制定岗位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依据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核定薪酬待遇,对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及时调整。
以上即为鹤壁市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的核心政策解读,具体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后续若有政策调整或补充,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广大群众如遇政策相关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邮政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