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政策政策解读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指南

2026/02/11 2.4k 阅读 252 点赞

一、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

二、许可条件

1.注册资本(实缴)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具备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许可程序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后,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即与颁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对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在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点击“切换地区/部门”,选择“鹤壁市”,在“部门”栏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并按提示上传许可材料。

四、许可材料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成立一年以上的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供业主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

6.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及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包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拟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8.有3名以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鼓励配备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花名册需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

五、办理时限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诺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或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六、温馨提示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许可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请申请人不要轻信个别中介“包过”等宣传话术,防止上当受骗。

附件: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格式文本.wp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