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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5/06/16 1.4w 阅读 92 点赞

老年人的意定监护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关键词:意定监护遗赠纠纷

1.基本案情

老人江某德一生未婚亦无子女,因患病行动不便,日常生活存在诸多困难。2018年7月起,社工陈某开始照料其生活起居,并多次为其联系就医以及安排住院治疗等。2022年6月13日,江某德与社工陈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委托陈某作其意定监护人,维护其生活质量、就医救治、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等权益,包括生养死葬等事务。同时,老人江某德感念陈某多年付出,于同年9月19日与陈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立下遗嘱,将名下存款遗赠予社工陈某,房屋遗赠予陈某的女儿胡某。此后社工陈某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悉心照顾老人直至其去世。但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兄弟江某耀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为由,不配合社工女儿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因无法达成一致,胡某遂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依法继承案涉房屋。

2.处理结果

法院认为,老人江某德名下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江某德立下遗嘱并经过公证,该遗嘱合法有效。根据该遗嘱,老人江某德已明确将案涉房屋遗赠给原告胡某,胡某在得知老人去世后,亦于当月委托他人办理了案涉房屋水、电、燃气付款账户的变更,该行为可视为其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故判决案涉房屋应由原告继承,被告江某耀协助原告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3.案例启示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独居、空巢老年人口增加,受家庭结构小型化、子女照顾精力有限等因素影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诸多挑战。本案中的老人通过签订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并立遗嘱的方式,自主选择让悉心照料其生活的社工来承接相应的责任与权益,开辟了一条新的养老保障路径,凸显了老年人在养老安排上的自主性与选择权,也为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规划晚年生活提供了新的思路。案例启示我们,老年人应尽早树立提前规划晚年生活的意识,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等,明晰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反映自己内心的想法与诉求,避免后续纠纷,以更好地保障自己在未来的权益;还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或重新签订,确保协议始终贴合实际需求,避免陷入因失能或失智而导致无人照管的困境,同时防止他人滥用监护权侵害自身权益,为自己的晚年生活筑牢保障防线。全社会要积极探索构建和发展多元化养老模式,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社会支持,让更多老年人能够“老有所托”、“遗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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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