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答: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实利益。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金的行为多发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2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虚假住院、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3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4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5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6 如何举报?
答:实名举报,指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以及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检举、揭发行为。
7 举报线索提供多久后能有反馈和办理?
答:对于要求反馈并有可靠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在此期限内需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实名举报案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
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视情况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理。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8 举报奖励金有多少?
答:最高不超过8万元。具体数额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奖励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9 如何才能得到举报奖励呢?
(1)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
(2)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部门掌握。
(3)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适当提高奖励。
10 举报方式有哪些呢?
(1)电话。拨打各级医保部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举报电话。市级:0392-3365580;浚县:0392-5505995、5503966;淇县:0392-7223038;淇滨区:0392-3329993;山城区:0392-2663369;鹤山区:0392-2319916;开发区:0392-3212375;
示范区:0392-3228636.
(2)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各级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