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1号)文件精神,鹤壁市医疗保障局会同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市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是取消现行项目。取消现行“挂号费”“眼科A超”等180个价格项目;
二是规范整合项目。将“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A型超声检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49个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医保首付比例参照省直职工首自付比例。
三、相关要求
一是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向医疗机构和患者讲清政策变化情况,做好答疑解惑,确保项目规范执行。
二是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