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掌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情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豫建执法〔2021〕23号)要求,自2021年开始,按季度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范围和内容
信息报送单位为: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招投标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交易处、局住房保障科、城市与建筑设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建筑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产业发展科、消防验收科。
信息报送范围为:自即日起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日常业务开展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报送。
报送主要内容为:
(一)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情况。包括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的来源、处理情况等(详见附件1: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情况统计表);
(二)督办转办案件办理情况。包括督办、转办案件的函号、调查情况、查处情况、工作进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回复举报人等(详见附件5:督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三)分析报告。包括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部门负责。行政执法信息统计是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的有效方式。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门部门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年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及次年1月1日前将上季度相关统计表格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电子信箱,分析报告随统计表格一同报送。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的要求,做好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数据和信息的审核汇总把关,确保上报的数据全面准确可靠,杜绝虚报、漏报和错报等现象。
(三)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对信息和数据的研判分析,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查找原因规律,建立预警反馈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请各相关单位3月8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的部门、分管领导、联络人名单报至局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胡向阳
联系电话:0392-3386025
电子信箱:zjjfgxfk@126.com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情况统计表
2.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督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3.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信息报送联络人名单
2021年3月4日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情况统计表
( 年第 季度)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地区 | 线索受理数量(件) | 线索办结数量(件) | 线索来源(件) | 处理情况(件) | 备注 | ||||||||||
本季度 | 累计 | 本季度 | 累计 | 上级 转办 | 群众 举报 | 检查 巡查 | 同级 移送 | 其他 | 行政 处罚 | 行政 处理 | 移送其他部门 | 举报不属实 | 其他 | |||
1 | 市本级 | |||||||||||||||
2 | 市辖区 | |||||||||||||||
3 | 县(市) | |||||||||||||||
4 | 合计 | |||||||||||||||
填报人: | 审核人: | 联系方式: | ||||||||||||||
附件2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督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 年第 季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函号 | 案件名称 | 到期时间 | 目前案件办理情况 | 是否答复举报人 | 案件办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豫建执法转XX号 | XXX项目违规挂靠 | XXXX年XX月XX日 | 正在调查中/已办结,已书面回复省厅 /已办结,暂未回复省厅 | 是/否,举报人是否接受或者认可答复情况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填报人: | 审核人: | 联系方式 | |||||
附件3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信息报送联络人名单
填报单位: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分管领导 | |||||
联络人 |
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