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政策政策解读

我市出台方案推行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

2017/12/27 8.4k 阅读 126 点赞

  文件名称:《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鹤政办〔2017〕14号

  链接:

  http://www.hebi.gov.cn/zghb/436404/436461/436468/967101/1716412/index.html

  一、背景依据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列为实施精准扶贫重要方略之一。当农村贫困人口无法通过其他措施脱贫时,就需要通过农村低保给予兜底性保障。1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分别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市民政局与市扶贫办等六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深入研究解决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问题,联合制定了《鹤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5月17日出台《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7〕14号)。

  二、目标任务

  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原则,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以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主要任务一是达到标准合一,二是实现对象衔接,三是加强精准识别,四是加快信息共享,五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六是整合救助政策。

  三、主要内容

  《鹤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原则,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以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一是达到标准合一;二是实现对象衔接;三是加强精准识别;四是加快信息共享;五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六是整合救助政策。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参考扶贫线,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为做好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衔接工作,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经严格测算,2017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拟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至3200元(省厅要求每人每年不低于3150元,2017年扶贫标准由原来的2855元提高至3026元),较好实现两个标准衔接。二是结合贫困人口,开展全面排查。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鹤壁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现“阳光低保”。同时,印发《关于全面开展2017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通知》,6月30日前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集中年审复核。三是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动态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担负社会救助审批职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严格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实现“阳光低保”。四是对接扶贫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衔接,实现信息数据对接共享。五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衔接工作。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将同级扶贫部门列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六是整合救助政策,多方位兜底保障。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慈善救助等多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形成兜底保障合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各县区要统筹使用社会救助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三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经办能力建设,参照贫困对象数量、服务半径等因素,通过公开招考、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四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要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分别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五是加强舆论引导。民政和扶贫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各县区要统筹使用社会救助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经办能力建设,参照贫困对象数量、服务半径等因素,通过公开招考、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四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要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分别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五是加强舆论引导。民政和扶贫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的浓厚氛围。

  五、适用范围

  《鹤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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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