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上下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更加突显。
二、多方联动,构建财会监督工作体系
(一)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
1.加强预算管理监督。严格预算编制,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突出资金、政策管理的绩效导向,大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对财政运行、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重点方面的监控和监督检查。
2.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对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围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3.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对各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编制采购预算、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加大对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4.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评价、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审核力度,强化内控报告及评价结果运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单位部门岗位职责,推进内部控制在财务管理中的有效运行,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5.加强会计行为监督。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对会计账簿设置、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会计核算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会计信息失真、滥用会计准则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6.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强化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
1.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对单位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及预算约束;强化财经法纪刚性约束,持续加强对重点支出的专项检查,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2.加强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户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督,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3.市财政局(国资局)、市税务局、人行鹤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监管分局等部门应按照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及相关授权,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财务造假行为,揭示风险隐患,促进规范运营。
4.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当事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和相关人员的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资产评估法等规定,整治行业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1.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财会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加强日常监督。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明确承担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围绕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等方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内部监督检查;国家审计当年对财会工作开展过审计的,当年可不再组织开展。
3.督促履职尽责。财会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会事项,有权检举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纵横贯通,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财会监督统一领导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财会监督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财会监督工作,推动解决财会监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作,指导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财会监督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工作机制
1.深化部门协同。建立市财政局同市税务局、人行鹤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市分局等部门间财会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统筹谋划,形成监督合力。
2.推进行业自律。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联合开展检查、审理、惩戒,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信息共享、共同促进。
3.强化监督指导。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则制度执业,积极配合财会监督执法,对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三)建立健全上下纵向联动工作机制
1.强化上下联动。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财会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监督重点,指导推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汇报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县区有关部门要将财会监督计划、问题线索、处理处罚等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备。
2.加强督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统筹监督项目等形式,从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结果应用等方面,对县区依法依规开展督促指导。
3.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财会监督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1.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内监督。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协作,建立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完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的贯通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成果共享。选派财会业务骨干参加巡视巡察、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
2.加强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配合协同,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情况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完善与人大监督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贯通协调机制。增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联动,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3.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增强财会监督工作宣传主动性,及时发布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等信息,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优化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财会监督效能
(一)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财政改革等重大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影响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有效落地。
(二)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规、违规处置资产、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导落实。强化财会监督职责履行激励约束,对工作落实、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结果运用等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加快形成财会监督全流程全链条工作闭环。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财会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完善财会监督人才政策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财会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督”,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共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嵌入式的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等各环节内控和监督流程,深化大数据运用分析,努力构建高效快捷、互联互通的财会监督体系。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强化法纪意识。总结推广财会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鹤壁市财会监督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 件
鹤壁市财会监督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林鸿嘉(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海军(市政协副主席)
副 组 长:王国宇(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军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 兵(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工委副主任)
彭 涛(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刘东亮(市纪委监委委员)
王继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有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铭雷(市委编办副主任)
周化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王朝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金海(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廖艳红(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新伟(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焦志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许海军(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副局长)
李金伟(市税务局副局长)
秦福霞(市统计局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林慧娟(人行鹤壁市分行副行长)
白 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监管分局副局长)
朱 涛(浚县常务副县长)
于顺清(淇县常务副县长)
马平林(淇滨区常务副区长)
王立超(山城区常务副区长)
张志明(鹤山区常务副区长)
李 飞(开发区副主任)
程宏杰(示范区党工委专职委员)
李学民(宝山经开区管委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刘金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