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6〕24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有定点意向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应同时具备《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有关规定的定点申请条件。
(二)护理服务机构
有定点意向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从事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其他法人机构,应同时具备《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规定的定点申请条件。
二、时限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16日。
(二)征集材料:《机构简介》;《鹤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定点意向登记表》;《定点意向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三)征集方式:机构按要求将材料发送至市局医药科邮箱(电子版和盖章PDF版),邮件主题填写:【意向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单位名称,或【意向护理服务机构】+单位名称,感谢配合!
三、相关说明
(一)申请护理服务机构同一主体(同一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下设的多家机构(含分支机构、分站点),均须独立填报意向登记表。
(二)本次意向征集不代表已取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资格,后续定点机构准入、遴选规则、服务标准、考核管理办法等另行公布。
(三)同一机构仅可选择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其中一类,不得同时申请。
联系人:吴振宇 联系电话:0392-3221866
邮箱:hbsybjygk@126.com
附件:1.《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