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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教体〔2025〕4号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鹤壁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2025/03/19 1.9w 阅读 480 点赞
信息索引号: 1141060000571749XY/2025-3746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鹤教体[2025]4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9日
发文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有效性: 有效

鹤教体〔2025〕4号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鹤壁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9日16:26来源:市教育体育局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高职、中职院校,局直属学校:

《2024年鹤壁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现予发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公报》指标按教育年度统计,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二、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四、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是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班)幼儿数之和占在园(班)幼儿总数的百分比。

五、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七、按照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初中,完全中学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其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含上述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八、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九、按照惯例,中等职业教育中技工学校有关数据采用 2023年数据,其中,校数、学生数和教职工数均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不含,生师比不含附设中职班和技工学校。

十、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十一、普通、职业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含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学生数。

十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包括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区独立使用。

十三、个别数据因单位换算或四舍五入的原因,总数和分项之和可能存在着不等的情况。

附件:2024年鹤壁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5年3月7日


附 件

2024年鹤壁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73,教育人口 37.23 万人,其中在校生 34.54万人,教职工 2.69万人。

一、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337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82所,占总园数的83.68%。离园幼儿15494人,入园幼儿8685人,在园幼儿38619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5580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2.13%。

幼儿园教职工5093人,其中园长351人、专任教师2704人,专任教师中接受过专业教育的占96.86%。教授幼儿园课程的专任教师2789人,学历合格率99.96%,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91.18%;生师比13.85:1。幼儿园占地面积86.6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图书37.79万册,固定资产中的玩教具资产值11282.9万元。

二、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1所,毕业生51994人,招生42341人,在校生206451人。共有班数5410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164个,占总班数的3.03%;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0个。教职工14832人,其中专任教师13883人。

小学245所,另有不计校数的小学教学点77个。毕业生25613人,招生16984人,在校生128571人(其中教学点在校生2164人)。共有3799个班,其中:56-65人的大班136个,占总班数的3.58%;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0个。教职工9007人,教授小学课程的专任教师8349人,另有校外教师216人。学历合格率100%;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99.6%;生师比15.4:1。小学占地面积353.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0.70万平方米,图书336.10万册,固定资产中的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24653.66万元。

初中56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毕业生26381人,招生25357人,在校生77880人。共有1611个班,其中:56-65人的大班28个,占总班数的1.74%;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0个。教职工5825人,教授初中课程的专任教师5534人;另有校外教师7人。学历合格率99.98%;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91.65%;生师比14.07:1。初中占地面积218.3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2.65万平方米,图书256.43万册,固定资产中的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19446.07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0603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4.51%。其中:小学寄宿生14829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1.53%;初中寄宿生35774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45.93%。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4293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08%,其中:小学2737人,初中1556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3226人,占随迁子女在校生总数的75.15%,其中:小学1900人,初中1326人。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3082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49%,其中小学1900人,初中1182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高中阶段学校28所,毕业生20898人,招生24575人,在校生63514人。教职工4850人,其中专任教师3599人。

普通高中21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3所。毕业生13276人,招生15293人,在校生42089人。共有812个班,其中:56—65人的大班7个,占总班数的0.86%;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1个,占总班数的0.12%。教职工3699人,教授高中课程的专任教师3001人,学历合格率98.8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13.86%;生师比14.02:1。高中占地面积179.0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38万平方米,图书67.57万册,固定资产中的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17671.98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7所。毕业生7622人,招生9282人,在校生21425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30.48%和25.5%。教职工1151人,其中专任教师598人。中等职业学校占地面积61.1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4.63万平方米,图书19.46万册,固定资产中的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13905.82万元。

四、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3所。毕业生40人,招生29人,在校生185人。教职工55人,其中专任教师49人,专任教师中接受过专业教育的占91.84%。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2.4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图书1.01万册,固定资产中的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222.28万元。

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学生共930人,其中幼儿园5人,小学553人,初中312人,高中51人,中职9人。

五、高等教育

全市高等教育学校3所。职业专科毕业生10817人,比上年增加3344人。职业专科招生12585人,比上年减少108人。职业专科在校生33308人,比上年增加2483人。成人专科在校生3294人。教职工2098人,其中专任教师1810人,学校占地面积132.56万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 59.03万平方米,生均图书 64.27册,生均仪器设备值8822元。

六、专门学校

全市专门学校1所,在校生17人。教职工29人,其中专任教师21人。

七、民办教育

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88所,在校生总数65850人。其中:幼儿园250所,在园幼儿19844人;小学22所,在校生9459人;初中3所,在校生6794人;普通高中12所,在校生17099人;中等职业学校0所,在校生921人;高等学校1所,在校生117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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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