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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7/17 1.7w 阅读 345 点赞

一、出台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低保制度的基础和核心要素,是认定保障对象、确定保障范围、核定保障金额的重要依据,关系到低保制度公平实施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高我市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

二、调整依据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2024〕2号)要求,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区分城乡分别确定。低保标准要随着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提高逐步提高,计算公式为: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量化比例是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挂钩比例。原则上各地城市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确定。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65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15元提高到32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0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50元。

(二)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3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84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72元提高到650元。

(三)执行时间

新标准从2024年7月起开始执行。

四、工作要求

新标准实施后,各县(区)要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按照新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相关文件: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鹤民〔2024〕37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