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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2026/01/29 3.5k 阅读 428 点赞

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5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直有关单位,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参加年检是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25630日前经批准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当参加2025年度检查

二、检查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党建工作情况;

5.工作人员情况;

6.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7.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材料及步骤

(一)年检材料

1.系统打印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A4大小纸质文本一式三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2025年度所有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

3.《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市民政局根据社会组织具体情况,另外要求相关单位提交部分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二)年检步骤

1.网上填报。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访问法人服务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填写《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各单位要确保相关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市民政局不再对填写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前期检查,填报内容由填报单位负责。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331日前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对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党的活动开展情况;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和章程核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负责人等人员变动情况;机构设置以及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后,出具年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2026331前依据《关于明确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应关系的通知》(见附件3)主动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3.市民政局审查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初审或监督指导后于2026531日前将所有年检申报材料及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报送至鹤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依据年度检查标准(见附件1、附件2),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结论。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市民政局向各行业部门征求意见后做出年检结论。根据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年度检查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报送年检材料,对年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年检截止日期为20265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请尽早完成网上填报,为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预留足够时间。为避免5月份扎堆排队,请社会组织尽量提前参检。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10日内补正。

(二)对于未整改完成及未按时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视情况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连续2年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将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违法失信名单。

(三)社会组织在年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2-3318261

址:淇滨区黄山路5号鹤壁市民政局405

附件:1.全市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标准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标准.wps

2.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标准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标准.wps

3.《关于明确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应关系的通知》(鹤社发〔202514附件3:关于明确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应关系的通知.pdf

20261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