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申请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党建工作和社会评价5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评估报名。拟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整理评估资料,2026年4月1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和《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和《党的工作领导机构评价调查表》。
(二)实地评估。确定参评资格后,各参评单位向评估专家组报送评估材料(见附件),评估专家组对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及社会评价,形成实地评估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等级确定。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市性社会组织颁发评估等级证书和展示标志。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评估办法》明确了“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4A及以上等级组织可简化年检程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将评估为3A以上等级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初步形成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评估体系。请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
(二)积极参与。评估工作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符合参评条件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主动参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评和参评工作。
(三)注意事项。参加评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有效期为5年,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联系电话:0392-3318261
地址:淇滨区黄山路5号鹤壁市民政局405室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