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政策政策解读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负责人 就非法营运集中治理工作答记者问

2016/12/20 3.0k 阅读 454 点赞

  近期,针对市民反映较多的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黑车”非法运营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多措并举,对出租客运市场进行大力整治。12月16日,就出租客运市场集中治理工作,本报记者采访了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负责人。

  问:什么是非法营运?

  答:非法营运包括4种情形:一是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二是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三是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四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问:上述这些非法营运车辆都有哪些社会危害?

  答:首先是旅客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非法营运车辆大多技术达不到要求、安全性能差、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上岗资格条件、服务跟不上,从而造成旅客人身安全无从保障;其次是非法营运的车辆价值低廉,安全性能差,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和备案,也未进行任何投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根本没有承担事故责任的能力,一些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难以追查,给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第三是部分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辆由残疾人驾驶,他们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证,旅客人身安全更无从谈起。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选择乘坐合法营运、手续齐全、保险齐备的出租汽车和公共汽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自身的出行安全和维护我市交通安全秩序做出贡献。

  问:目前,对非法营运车辆处罚都有什么依据?

  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年第370号)。

  问:在鹤壁东站集中治理非法营运期间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在集中治理前,鹤壁东站非法营运现象凸显,扰乱了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威胁着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出现了大量投诉案件,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我市“三城”联创工作,我局在11月9日派驻执法人员,进驻鹤壁东站站前广场,开展集中治理。一是按照职责权限,采取定点巡查,严防死守,跟踪监督等方式,联合公安、城管,对鹤壁东站站前广场进行全天候监管,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打击。集中治理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执法车辆126辆次,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6辆,电动三、四轮车4辆,共计处罚8.7万元。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每日出动宣传车3台,在新区城南、城北和车站累计发放宣传单55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面、宣传横幅30余条,在人员聚集区、超市附近、汽车站、火车站、新世纪广场两端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建立鹤壁东站打击非法营运管理制度,对每位执法人员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确保落实到位。执法监督科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查处不力、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现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通过集中治理,鹤壁东站站前广场非法营运车辆得到遏制,取得了一定效果,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秩序、客运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问:下一步,在治理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答: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对群众举报社会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我局已经建立了奖励机制,现已提请市政府审议,待通过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关爱生命,拒乘“黑车”,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共同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为我市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贡献力量。

  问:这次集中治理期间,查处了多少违规违法车辆?是如何处罚的?

  答:这次集中治理期间查处的违规经营出租车有23台,打击非法营运车辆16台,电动三、四轮车4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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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