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发文字号:鹤政〔2017〕8号
链接:http://www.hebi.gov.cn/zghb/436404/436461/436468/968620/1702232/index.html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政府权力来说,只有尽力做到公开、透明,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权力被滥用。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就是把政府工作部门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能够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据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已于2015年全面完成。为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印发了《鹤壁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鹤政办文〔2016〕61号),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今年2月份,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本单位权责清单提出了调整意见。市编办对各单位提出的权责清单调整意见所涉及的行政职权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责任科室、变动原因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权责清单调整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调整19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806项,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同步更新。经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了政府部门权力的最新动态,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