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9年4月25日,市政府印发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鹤政〔2019〕1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就《若干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根据《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推动鹤壁工业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打造工业强市,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若干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了《郑州市加快工业投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等文件中政策措施,并就支持方向和支持措施征求了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税务局、人才办(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于4月25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分为两部分:
(一)重点措施。通过9个方面20多条措施来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
1、通过对大企业(集团)年主营业务收入、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税收增加、企业争创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奖励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2、通过对入选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小升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来加快中小企业培育;
3、通过奖励企业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企业上云”等来推进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4、通过按照地方贡献增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工业项目专项资金来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5、通过军民融合项目的配套资金来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6、通过奖励企业创建国家、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来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
7、通过奖励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8、通过奖励工业企业质量建设、诚信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发展精品制造;
9、通过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培训来支持企业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等。
(二)政策落实。通过成立鹤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来落实项目监测统计、企业服务、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
《若干意见》自发布之日(2019年4月25日)起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以往有关规定与《若干意见》不一致的,以《若干意见》为准。
三、实施原则
1、对企业的支持奖补优惠政策,由市和县区两级按相应的税收共享比例分担;
2、奖补政策设置原则上不与其他资金重合,对涉及工业企业的奖补政策仅限本意见一次性奖励;
3、支持奖补额度参照郑州或焦作的10-20%进行奖补;
4、主要支持方向是以支持企业实施“三大改造”为抓手,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增强工业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