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区域协同、政府行政办公等多领域的治理能力,形成“数据服务、数据决策、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豫政〔2020〕35号)文件精神,制定《鹤壁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1—2023年)》(鹤政办〔2021〕40号)
一、背景和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阶段,也是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深化阶段。数字政府建设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数据驱动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组织架构重塑,旨在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区域协同、政府行政办公等多领域的治理能力,形成“数据服务、数据决策、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数据、改革带动。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数字政府建设全过程,完善党领导数字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变革。
——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坚持统筹整合、系统集成,集约有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流程再造、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治理和决策水平,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各参与主体高效协作的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为民服务、共建共享。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理念,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大数据资源整合,构建增强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能的平台。对数据源实行分层管理、分级应用、科学研判、深度整合,理顺畅通各项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共享机制,从数据标准管理出发,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制定完整的数据采集标准,构建完整、系统、多层次的云计算平台,汇聚并集中分析各种数据资源,逐步提升电子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改善民生、服务群众。
——坚持开放可控、安全为上。建立健全技术与管理融合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制防、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遵循“需求导向、安全可控、分级分类、统一标准、便捷高效”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规范数据开放和利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支持国产化设备及系统建设,形成实战化、常态化、体系化、生态化的一体化防御能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三、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总体架构、建设内容、保障措施5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主要阐述了通过数字政府建设打造现代化治理模式,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我市处在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关键阶段,必须抓住数字化机遇,将建设数字政府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数字社会、发展数字经济等工作的突破口,聚焦建设新型现代化强市、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补齐民生短板等重大任务,有效推动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数字中国战略,构建“互联网+”数字政府,以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为保障,扎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助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等领域数字化转型,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思路和目标。
第三部分:总体架构。设计了集管理架构、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和技术架构为一体鹤壁市“数字政府”架构。整体上紧紧围绕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和愿景,以利企便民为导向,以高效治理、精准施策为主线,以数据治理为驱动,以增强基础设施能力为支撑,促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和发展。
第四部分:建设内容。包含七大重点内容:一是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二是构建安全有序的数据资源体系,三是强化数字政府公共支撑体系,四是构建高效能政务体系,五是构建协同精准的社会治理体系,六是构建科学有效的政府保障体系,七是构建一体协同的行政管理体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保障,健全驱动全市数字政府发展的动力机制;做好经费保障,加强培训宣传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