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开发区分局接到报警:辖区某企业人员梁某某冒用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无法归还造成公司损失。接报警后,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案件调查。经查2014年至2017年以来,梁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偷盖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向马某某借款60万元。经过大量细致调查工作后, 2021年1月12日立案侦查。侦查民警一方面开展取证工作,一方面查找梁某某的踪迹。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侦查民警通过走访摸排、蹲点守候。1月20日,在淇河桥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获。经审讯,嫌疑人梁某某对其利用工作便利偷盖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拒不归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