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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11/01 2.4k 阅读 531 点赞

为了加强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我局制定了《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鹤建〔2023〕32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目前,我市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执行的是《鹤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的通知》(鹤房综〔2009〕17号)的规定“多层住宅(7层以下,含 7层)3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8层以上,含8层)45元/平方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逐年递增,住宅维修成本也逐年增加,按照原来交存标准归集的维修资金已经不能满足业主建筑物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正常维修和使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鹤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鹤房综〔2013〕6号),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多层住宅(7层以下,含7层)4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8层以上,含8层)60元/平方米。

2. 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新标准交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