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鹤建〔2019〕4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放范围
自《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鹤人才〔2019〕2号)印发之日(2019年7月31日)起,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租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或租房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次集中发放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二)申报(7月8日—7月18日)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含已领取2021年购房、租房补贴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鹤建〔2019〕48号规定提交下列材料。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提交材料:《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证明、毕业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在鹤工作情况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不动产证书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三)审核(7月19日—8月5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申报人员情况发函同级组织、自然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鹤建〔2019〕48号规定条件,提出明确意见。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人才住房的补贴方式和金额,提请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四)公示(8月8日—8月19日)
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8月22日—8月31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补贴金额、名单等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放至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账户。
三、要求
1.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住房补贴的的,将取消住房补贴申请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社会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
2. 用人单位负责对照鹤建〔2019〕48号文件规定,就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提出明确意见。
联系电话:3386018 联系人:郭利超
附件: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表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一寸近期免冠 照片 | |||||||||
户籍所在地 | 国籍或籍贯 | ||||||||||
身份证(护照)号 | 婚姻状况 | ||||||||||
毕业院校及最高 学历学位 | 高层次人才 资格证证书号 | ||||||||||
工作单位 | 聘用服务合同 起止时间 | ||||||||||
人才类别 | A □ B □ C □ D □ E □ | 应享受的补贴标准(购房/租房) | |||||||||
申请人银行卡账号 | 开户行 | ||||||||||
配偶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国籍或籍贯 | |||||||||
身份证(护照)号 | 高层次人才资格证证书号 | ||||||||||
工作单位 | 聘用服务合同起止时间 | ||||||||||
人才类别 | A □ B □ C □ D □ E □ | 应享受的补贴标准 (购房/租房) | |||||||||
本人银行卡账号 | 开户行 | ||||||||||
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 | |||||||||||
与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性别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身份证(护照)号 | |||||||
承诺:以上所填情况属实,并同意相关部门对本人和配偶及有关家庭成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如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申请人签字: | |||||||||||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符合申报条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配偶所在单位意见:符合申报条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