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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建综〔2025〕23号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5/08/19 1.5k 阅读 95 点赞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要求,对2025年7月31日以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鹤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鹤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房综〔2014〕37号)等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鹤建〔2019〕38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将《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服务指南(试行)和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鹤建〔2019〕46号)调整为一般文件,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3. 调整为一般文件的文件目录(1件)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备注

1

鹤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鹤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房综〔2014〕37号


2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原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调换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鹤建〔2020〕15 号


3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0〕18号


4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鹤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鹤建〔2020〕22号


5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的通知

鹤建〔2020〕36号


6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保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鹤建〔2020〕37 号


7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鹤建综〔2020〕40号


8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鹤建〔2020〕47 号


9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鹤建〔2020〕39号的通知

鹤建〔2021〕3号


10

中共鹤壁市委组织部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2〕2号


11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变更管理的通知

鹤建综〔2023〕1号


12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标准的通知

鹤建〔2023〕32号


13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鹤建综〔2022〕32 号


14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壁市财政局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鹤建〔2023〕33 号


15

关于印发《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3〕37号


16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鹤建综〔2024〕30号


17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鹤建综〔2024〕36号


18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鹤建〔2025〕10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备注

1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鹤建〔2019〕38号


2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兴鹤杯 市优质工程  评选管理办法》《鹤壁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鹤壁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1〕6号


3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筑市场信用建设“红黑榜”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建综〔2023〕2号


附件3

调整为一般文件的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备注

1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服务指南(试行)和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鹤建〔2019〕4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要求,对2025年7月31日以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鹤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鹤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房综〔2014〕37号)等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鹤建〔2019〕38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将《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服务指南(试行)和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鹤建〔2019〕46号)调整为一般文件,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3. 调整为一般文件的文件目录(1件)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备注

1

鹤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鹤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房综〔2014〕37号


2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原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调换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鹤建〔2020〕15 号


3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0〕18号


4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鹤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鹤建〔2020〕22号


5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的通知

鹤建〔2020〕36号


6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保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鹤建〔2020〕37 号


7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鹤建综〔2020〕40号


8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鹤建〔2020〕47 号


9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鹤建〔2020〕39号的通知

鹤建〔2021〕3号


10

中共鹤壁市委组织部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2〕2号


11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变更管理的通知

鹤建综〔2023〕1号


12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标准的通知

鹤建〔2023〕32号


13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鹤建综〔2022〕32 号


14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壁市财政局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鹤建〔2023〕33 号


15

关于印发《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3〕37号


16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鹤建综〔2024〕30号


17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鹤建综〔2024〕36号


18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鹤建〔2025〕10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备注

1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鹤建〔2019〕38号


2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设工程兴鹤杯 市优质工程  评选管理办法》《鹤壁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鹤壁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建〔2021〕6号


3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建筑市场信用建设“红黑榜”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建综〔2023〕2号


附件3

调整为一般文件的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备注

1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服务指南(试行)和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鹤建〔2019〕46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