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政策公告公示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部分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2023/07/18 1.6w 阅读 165 点赞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近期,我局对鹤壁市中心城区部分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不作为等问题,依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潘广修等14名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进行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分处理,计分周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现将有关不良行为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建业世悦府项目

项目总监:潘广修(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未履行管理职责及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

二、鹤壁市新正骨科医院项目

项目经理:毛姗姗(河南省鹤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三、银基雅园项目

项目经理:陈昂(河南竟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项目经理变化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四、鹤壁市示范区高村小学灾后重建项目

项目经理:刘瑞永(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项目总监:王法君(河南先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未履行管理职责及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

五、仁康医院建设项目2#楼项目

项目经理:唐云虎(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六、京造新城商务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经理:余亚斌(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七、鹤壁市智慧城市5G新基建(智慧合杆+边缘计算+应用场景)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经理:王志国(天博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八、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项目

项目经理:邵传林(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九、鹤壁市文化中心项目

项目经理:张天水(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十、金融中心项目

项目经理:赵国辉(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十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孵化器项目

项目总监:栗留喜(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未履行管理职责及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

十二、浚县危旧仓房改造项目

项目经理:张仲宇(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项目经理:田中月(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

不良行为:合同约定(中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在岗履职;

处理决定: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3分。

请相关企业及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把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保障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