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鹤建〔2023〕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2023-2024年度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
二、发放范围
首次申报的,按照《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部分》(鹤人社〔2023〕55号)和《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鹤建〔2023〕3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非首次申报的仍按《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鹤建〔2019〕48号)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发放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7月8日—7月17日)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鹤建〔2023〕37号文件规定提交下列材料。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提交材料:1.《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4.不动产证书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申请购房补贴的);租房合同、租赁发票(申请租房补贴的)。
(二)审核(7月18日—7月24日)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申报人员情况发函同级组织、自然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鹤建〔2023〕37号文件规定条件,提出明确意见。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人才住房的补贴方式和金额,提请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三)公示(7月29日—8月2日)
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补贴金额、名单等情况反馈至同级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放至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账户。
四、要求
1.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住房补贴的,将取消住房补贴申请资格。
2. 用人单位负责对照鹤建〔2023〕27号文件规定,就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提出明确意见。
联系电话:3386018 联系人:王文军
2024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