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政策公告公示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线索的公告

2025/12/04 4.2k 阅读 200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建设计〔2025〕180号)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筑牢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根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鹤壁市域范围内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线索。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鹤壁市全域范围内,以历史上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的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调查范围,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工矿等区域为补充,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实事求是,在市(县、区)域内重点调查以下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二、征集内容与要求

1.基础信息:需明确提供线索对象的名称、详细地址、建成年代、建筑风格、当前使用状况等核心信息。

2.价值说明:简述其历史沿革、历史价值、文化意义、名人轶事或相关历史故事、集体记忆等内容。

3.佐证材料:鼓励提供清晰的现场照片、视频、老图纸、文献资料、口述历史记录等佐证材料,以提升线索可信度与评估效率。

4.联系方式:请务必注明线索提供者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核实。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征集方式

联系部门: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

联 系 人:张莉

联系电话:0392-3386019

征集邮箱:hbzjsjk@126.com

联系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97号

邮政编码:4580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