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明、活力特色、幸福和谐之城。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制定《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根本性、长远性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但是我们的空气质量与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因此我们制定了《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将2018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2018年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1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二、制定《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二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
三、《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推进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建设,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开展城市规划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二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三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切实保障国六标准汽柴油供应,开展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持续打击劣质售油行为,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强化新车源头管控,加强新车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全面推广车用尿素,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排放治理。全面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探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VOCs污染防治,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开展燃煤自备电厂高效替代工程。五是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加强环城国省道机扫保洁,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六是严格重点时段污染管控。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七是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管控。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综合分析研判水平,建立重点区域责任承包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巡查,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八是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政策。宣传贯彻《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空气质量季度考核,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