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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鹤壁东区土地储备综合开发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09/13 5.0k 阅读 403 点赞

为更好的推进鹤壁东区土地储备综合开发,鹤壁东区建设发展指挥部办公室起草拟订了《鹤壁东区土地储备综合开发实施办法(试行)》,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为切实加快鹤壁东区建设发展,指挥部办公室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片区开发模式。鹤壁东区领导小组专题听取了片区开发模式汇报,东区办按要求聘请第三方,参照杭州、郑州、许昌等地做法,结合鹤壁东区实际起草了《鹤壁东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国有平台公司和县区意见,提出的修改建议全部吸收。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九个部分内容:

(一)总则。明确鹤壁东区做地的实施范围和内容,做地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征收(收购)、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并依据规划实施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以及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等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鹤壁东区做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东区做地工作。淇滨区政府负责做地管理工作,淇滨区以外其他行政区域的做地管理工作由鹤壁东区做地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由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做地主体,具体企业由鹤壁东区做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认。

(二)做地程序。一是做地申请。淇滨区政府根据鹤壁东区建设发展规划,协同做地主体按照资金整体平衡的原则,合理选定做地片区单元;二是编制做地实施方案。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政策和项目实际,编制做地实施方案;三是签订授权做地协议。淇滨区政府依据市政府批准的做地实施方案,与做地主体签订授权做地协议;四是选择合作单位。做地主体依法依规选择合作单位并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做地项目的具体实施;五是组织项目实施。

(三)征地拆迁。属地县区是征地拆迁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会同做地主体确定征地、拆迁、安置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四)安置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做地主体负责安置房、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淇滨区政府依据签订的补偿协议进行拆迁安置,安置房建设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淇滨区政府进行分配;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要求,做地主体按要求统筹建设。

(五)储备土地相关要素的评估和治理。由属地县区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做地范围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做地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土地清表、申请开展文物考古工作。

(六)土地验收入库。做地主体完成做地后,应向土地储备机构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七)资金管理。一是做地资金由做地主体负责筹集。二是土地开发补偿费的核算拨付。合作做地的土地出让后,由市、区土储向市、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区财政部门按做地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予以拨付。原则上,片区单元内出让每宗地,在扣除各项土地出让金计提后,按照做地实际需求,足额拨付做地主体用于做地项目相关支出。

(八)监督考核机制。做地工作纳入市鹤壁东区建设发展指挥部周例会调度,重要工作向市鹤壁东区建设发展市领导小组汇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