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鹤壁市支持重点产业链全链式培育壮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鹤政〔2023〕29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度融入制造强省战略,推动我市电子电器、现代化工及功能性新材料、绿色食品、镁基新材料、现代物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物技术、现代农业、现代轻纺、现代服务业等10大产业集群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挺进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关键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若干政策》,积极发挥财政、金融职能作用,推进我市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汽车零部件、光通信电子等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包括7部分21条具体政策措施,涵盖加快推进企业培育、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技术创新、优质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招才引智、链式集群发展等七个支持方向。
在加快推进企业培育方面,对重点产业链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一定标准的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头雁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设备、软件投资给予一定比例配套支持;实施上市奖补,支持我市“四优三新”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在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方面,对重点产业链企业“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对重点产业链企业技改示范项目(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和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保险补贴和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对重点产业链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特定领域、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省级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方面,支持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情况给予后补助支持;对重点产业链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和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对晋升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市内企业借助省内外科技力量攻克我市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对“揭榜挂帅”形式产生的项目按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对在鹤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鹤转化、产业化的,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技术转移转化,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根据实施成效给予实施单位一定标准的支持经费。
在加强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对重点产业链企业获得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并在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对其贷款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科技企业参加科技保险,投保省市“科技贷”相关抵押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类险种、企业财险类险种的,分别按实际保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推动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落实重点产业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在加强人才政策支持方面,对新认定的“中原英才”计划人选,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兴鹤英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给予一定标准项目奖励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一定标准项目奖励资金支持;对获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按照《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有关规定,以科研项目形式进行奖补。
在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方面,以光电子、汽车电子、智能终端等为核心加快建设省级电子核心(电子电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推动优势产业纳入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未来产业纳入全省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