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21日
鹤壁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制定本方案。
一、2014年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和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市地质环境条件比较复杂,山区、丘陵区和矿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灾害的诱发因素多与降雨密切相关。地质灾害类型多为岩(土)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地面沉降,以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为主;崩塌、滑坡隐患点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北部煤炭矿区。近年来,随着矿业开发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人为工程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呈上升趋势。
根据2013年底排查情况,全市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6处,直接威胁人口2.9万、财产8.1亿元,其中全市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具体位置、类型、威胁对象及防治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势西高东低,地形高差悬殊,年降水量分布不均,汛期6—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山区局部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三、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责;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二)加强调查监测预警。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区”(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建设,完善以乡镇村组、社区居委会干部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共享资源,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加大地质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强化应急管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加快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善工作,组织编制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县区在汛前或汛期对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与气象、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地质灾害应急快速、高效指挥提供技术支撑。严格执行汛期应急值守和速报制度,及时报告险情灾情,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能够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提高调查工作精度,将调查评价结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五)保障资金投入。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需求。加快实施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防灾减灾效益。制定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探索全社会共同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新路子。
附件:鹤壁市2014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表
附件
鹤壁市2014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表
位 置 | 灾害 类型 | 险情 | 威胁对象 | 防治责任单位 | |
1 | 山城区鹿楼乡大峪村西窑头(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崩塌 | 大型 | 威胁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主要交通干道的安全,受到潜在威胁的资产价值约6000万元 | 山城区政府、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
2 | 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煤炭矿区 | 地面 塌陷 | / | 威胁矿区内居民、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 鹤煤集团 及矿区所在区政府 |
3 | 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赵庄村、大石岩村 | 崩塌 | / | 威胁村庄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 淇县政府 |
4 | 鹤山区第一实验小学 | 地面 塌陷 | / | 威胁校区内新华街街南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 鹤山区政府 |
5 | 淇县西部山区乡村公路两侧 | 崩塌 | / | 威胁附近村庄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淇县政府 |
6 | 淇县大水头至青羊口村 | 泥石流 | / | 威胁北窑、张河沟自然村和青羊口行政村及附近厂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 |
7 | 全市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区 | 崩塌 | / | 威胁矿区内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 矿区、矿山所在地 县区政府 |
8 | 淇县云梦山、灵山景区,山城区卜家沟,新老区快速通道上庄村段,沿淇公路,大海线,葛嘴线西段,鹤上线部分路段 | 崩塌 滑坡 | / | 威胁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