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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提升五大行动的通知

2025/10/16 1.3w 阅读 109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提升五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化工企业、城市交通、消防3个重点领域和城乡接合部、淇河沿岸2个重点区域,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全面摸排、边查边改、重点整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提升行动。坚持“停、关、改、升”相结合,对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分类进行彻底整治,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整改的整改,该提升的提升,坚决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在化工园区外的依法停产整顿,经评审符合入园条件的全部迁入园区。强化园区管理,优化项目审核机制,邀请高水平专家团队进行指导,结合安全生产“五个一批”行动开展情况,深入剖析隐患根源和制度漏洞,完善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对照标准全面排查整治,一企一策一专班、一事一议一方案。加快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提高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二)开展消防安全提升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发挥好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科学统筹公安、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以及豫北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的人员、装备等力量资源,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严格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老旧小区、“九小”场所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风险隐患,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改造升级消防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电气火灾探测器、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智慧消防设施,提升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超等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活动,利用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等节点宣传消防知识,全面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

(三)开展城市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聚焦城市道路交通运行顺畅、安全有序,强化隐患治理、路面管控、源头治理,有效查处一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发生交通事故。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化对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整治,严查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在中小学探索推行定制公交,科学合理设置路线、站点,缩短学生通勤距离,减轻家长接送负担,避免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拥堵。强化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在万达、裕隆等商圈周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整治乱停乱放、逆行等违法行为。及时修剪道路两旁树木,防止遮挡信号灯及路灯。

(四)开展城乡接合部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排查城乡接合部生产经营、公共安全等情况,有效化解消防、建筑、治安、环保等突出风险。对城乡接合部生产加工、仓储运输、“九小”场所、闲置厂房和院落、废品站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看手续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备、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级分类进行处置。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彻查房屋建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改、停、封、撤、拆”等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清查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擅自改建加层等行为。加强燃气、电力、供水管道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管线,杜绝泄漏、触电等隐患。

(五)开展淇河沿岸安全提升行动。深入落实《淇河保护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淇河沿岸安全风险,有效防范淇河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在建工程管理,加强沿河拦河坝、水电站等工程运行排查,及时化解因降雨产生的雷击、触电、边坡失稳、深基坑积水等安全隐患。加强游泳管理,坚持堵疏结合,在易下水河段安装防护栏、隔离网等防护设施,引导市民到划定区域游泳,及时劝阻劝离游泳引导区外游泳、翻越护栏、远离监护等行为。强化道路入河口管控,防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和进入河道、洗车等。规范水域经营秩序,强化救生设备配备、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检查,保障船只安全运营。加强淇河沿岸巡查整治,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安全提升五大行动要分别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抓紧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要求,其中化工企业领域《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管理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鹤壁市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印发,消防领域专项工作方案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城市交通领域和城乡接合部、淇河沿岸区域的专项工作方案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名义印发。要充分运用联合服务检查机制,做好信息通报、研判调度、督导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每周对问题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研究,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局面根本好转,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强化任务落实,对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工作专班成员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工作专班成员

一、化工企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王 强(常务副市长)

杨建强(副市长)

副组长:刘军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树宽(市应急局局长)

李书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消防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王 强(常务副市长)

刘 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徐建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邦举(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城市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刘 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徐建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正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城乡接合部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张 超(副市长)

副组长:裴文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 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淇河沿岸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胡红军(副市长)

副组长:郭运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秀民(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示范区管委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