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堂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与健康,11月14日,市教育体育局印发通知,建立并实施市、县区教育体育局中层以上干部到校陪餐制度。
通知要求,市、县区教育体育局中层以上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辖区学校食堂进行陪餐。制度明确规定,所有陪餐人员须按实际消费支付当次餐费,标准参照该校学生餐费执行。同时,陪餐人员在陪餐过程中须履行双重职责:一是深入检查,涵盖学校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食材采购溯源、加工制作流程、从业人员培训、场所设施清洁维护及有害生物防制等关键环节;二是细致观察,待学生就餐结束后再就餐,记录菜品温度、质量、分量,评价营养搭配情况。
为确保陪餐实效,通知提出了闭环管理要求。陪餐人员须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记录发现的问题或改进建议,并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本级“校园餐”管理科室存档。同时,相关科室将督促学校于每月25日前提交整改报告,详细说明整改措施与落实情况,形成“检查、反馈、整改、落实”的完整管理链条。
“此项制度的建立实施,旨在通过相关责任人员下沉一线、真体验、真检查的方式,倒逼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提升食堂运营管理水平与供餐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