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公告

2026/10/18 1.2w 阅读 243 点赞

各参保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5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6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公告如下,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一、关于稳岗返还政策

(一)返还对象及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三)申报方式

1.主动申请:企业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业务”-“稳岗返还申请”进行申报。

2.免申即享: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单位),企业进行信息确认后,方可将资金返还至对公账户。

劳务派遣单位采用“主动申请”方式申领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

(四)资金分配及使用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劳务派遣单位资金分配要求: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除外)的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资金备案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应将用工单位应享受资金在30内全额拨付至用工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应于收到资金15日内出具书面资金确认函送劳务派遣单位存档。劳务派遣单位应于收到核发的稳岗返还资金后60日内,将劳务派遣单位拨付实际用工单位稳岗返还汇总明细表、依法开展承揽和劳务外包合同、自有员工上年度每月工资支付凭证及发放明细表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备案。

二、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返还条件与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一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方式  

1.自行申请:企业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申请。

2.主动服务: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单位),企业进行信息确认后,方可将资金返还至对公账户。

三、关于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申领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河南省2026年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26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6〕33号)附件规定的职业(工种)指导目录A优先支持类确定。

14类专业技术人员数字职业等级证书应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平台可查询,其他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

(二)补贴标准

取得符合条件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报方式

1.线上申请。企业在职职工由所在企业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业务”-“在职人员业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申请。

2.线下申请。领取失业金人员到社保受理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3311055、333189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